汉沽区属于天津市管辖,但在2009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,撤销塘沽区、汉沽区、大港区,设立滨海新区,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。
汉沽区属于天津市管辖,但在2009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,撤销塘沽区、汉沽区、大港区,设立滨海新区,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。
解放后1949年3月,设立汉沽特别区,为县级建制;同年10月,改为汉沽镇。1951年1月4日—7月5日,隶属于宁河县,7月6日后属于天津专区。1954年,为汉沽市,属河北省。1958年,为天津市汉沽区,次年宁河县并入。1960年,为汉沽市,属唐山市。1961年,改属唐山专区。1962年,复为天津市汉沽区。
汉沽区位于天津市东部,渤海西北岸,蓟运河下游。境域面积427.49平方千米。地处华北平原的东北部,地势低平,海拔均在5米(大沽水准,下同)以下,绝大部分在3米以下,地面起伏甚微,坡度为1/10000-1/5000。北部略高,南部稍低。
汉沽区位于渤海西部,受季风环流控制,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。累年平均日照时数2998.9小时,日照率68%。累年平均气温11.7℃,累年平均雨量588.2毫米。累年平均蒸发量1742.6毫米。
2009年1月,汉沽区辖3个街道、4个镇,分别为汉沽街道、寨上街道、河西街道;茶淀镇、大田镇、营城镇、杨家泊镇,另辖1个乡级单位:开发区汉沽化工小区。